日前,山西省氣象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全省礦山做好氣象災害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礦山氣象災害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防范工作,有效化解因氣象災害引發的安全風險,堅決遏制因氣象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通知》指出,各市氣象局、各駐地監察處、各市應急管理局要加強協調統籌區域內主要礦山企業共同建立和完善氣象預警信息共享機制和靶向發布與接收機制,充分發揮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作用,實現氣象災害實時監測、及時告警、規范處置,推動礦山企業與監管監察和氣象部門同步共享相關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持續優化預警機制和防范流程,提升礦山企業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
《通知》要求,各礦山企業應根據氣象災害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防范工作需要,建立符合行業規范要求的氣象監測點,對氣象要素進行24小時實時監測,與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數據實時對接、融合分析,確保能夠及時、精準捕捉氣象災害發生發展趨勢。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叫應、回應、響應”工作機制,明確“叫應”方式、途徑、內容。在接到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和風險預警信息時,第一時間通過電話、短信、APP等方式點對點“叫應”,督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組織排查檢查,根據受災害影響的實際情況采取針對性防范措施,及時“回應”相關情況。當災害預警等級為紅色(一級)、 橙色(二級)或者可能出現威脅礦山安全的重大險情時,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果斷采取停產撤人、轉移避險等安全措施。
此外,各礦山企業還需深入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詳細的風險隱患排查清單,建立風險隱患臺賬,并結合礦山實際情況和屬地常見氣象災害類型,明確排查項目、標準、方法及責任人。同時,各礦山企業需明確各類氣象災害的預警閾值及等級劃分,建立預警防范檔案和基于不同預警級別的應急響應預案和快速響應機制。
《通知》明確,各級各部門、各礦山企業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實施方案,將各項任務層層分解,責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