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日報11月11日報道(記者 曹嫻 通訊員 黃亮斌)省環保廳今日發布10月份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我省14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低于7成,比例為66.6%,空氣質量居前3位的城市為永州、吉首和張家界市,排名后3位的城市為邵陽、長沙和湘潭市。
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統計顯示,10月份,我省1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范圍在51.6%~96.8%之間,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6.6%;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3.4%,主要為輕度污染,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影響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細顆粒物PM2.5。
與上年同期相比,長沙、株洲、湘潭、常德、張家界、岳陽這6個環保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上升了14.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的月均濃度均有所下降。
與上月相比,1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下降17.7%。除永州、常德達標天數比例有所上升外,其他12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均有不同幅度下降。
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統計顯示,10月份,我省1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范圍在51.6%~96.8%之間,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6.6%;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3.4%,主要為輕度污染,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影響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細顆粒物PM2.5。
與上年同期相比,長沙、株洲、湘潭、常德、張家界、岳陽這6個環保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上升了14.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的月均濃度均有所下降。
與上月相比,14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下降17.7%。除永州、常德達標天數比例有所上升外,其他12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均有不同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