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環保廳副廳長謝鋒介紹我省2015年前三季度全省環境狀況及環保工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中央駐魯新聞單位、香港新聞媒體駐魯分支機構、省直及濟南市主要新聞單位參加了新聞發布會。
下面是謝鋒在新聞發布會上的發布辭。
各位來賓,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環保廳向出席今天這次新聞發布會的各位來賓、新聞記者朋友表示歡迎!向長期關心環保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謝!下面,我介紹一下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水、氣環境質量,環保執法等情況。
一、水環境質量狀況及南四湖躋身全國水質較好湖泊行列相關情況
(一)總體情況
前三季度,省控重點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4.3mg/L和0.96mg/L,同比分別改善了1.8%和10.2%。四大流域中,淮河及南水北調沿線、半島流域水質持續改善,海河、小清河流域水質同比出現一定反彈,但幅度較前期已有明顯收窄。全省17市中,菏澤、日照、濟南、濟寧、煙臺、萊蕪、德州、聊城、臨沂等9市COD濃度同比改善,其余8市同比反彈,幅度最高的是東營市,為43.7%;日照、泰安、萊蕪、菏澤、臨沂、煙臺、濟寧、淄博、濰坊、濟南、威海等11市氨氮濃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彈,幅度最高的是東營市,為49.3%。
2015年9月,按照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五類標準(主要指標COD≤40mg/L,氨氮≤2mg/L)評價,全省參與評價的100個斷面中,除斷流或河道整治的23個斷面外,有74個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V類標準,占總數的74.0%;有3個斷面水質劣于V類,占總數的3.0%,比上月減少2個,比年初減少20個。17市中,僅有濟南、濟寧、濱州3個市各存在1個劣V類水體。
(二)南四湖躋身全國水質較好湖泊行列
前不久,環保部會同財政部在云南大理召開了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座談會,我省的南四湖從昔日重污染湖泊躋身于全國水質良好湖泊行列。
從2003年起,南四湖水質連續12年持續改善,湖區水質實現了由劣五類向三類水的躍升。2013年11月15日,經國務院同意,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全線通水運行,經嚴密跟蹤監測,兩年來輸水干線水質穩定達標。2014年,南四湖湖區5個國控監測點位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氮、總磷等濃度分別為5.14mg/L、0.21 mg/L、0.81 mg/L、0.04 mg/L,均穩定達到地表水三類水質標準。另據同年的生態調查結果,南四湖水生高等植物恢復到78種,魚類恢復到52種,底棲動物恢復到51種,表征水生態系統健康程度的綜合指數(EHCI)為75,生態系統健康狀態已達到較高水平。
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及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貫徹落實情況
(一)總體情況
前三季度,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67μg/m3,同比改善15.2%;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122μg/m3,同比改善12.2%;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43μg/m3, 同比改善23.2%;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38μg/m3,同比改善11.6%;“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平均為173.8天,同比增加了21.4天;重污染天數為11.2天,同比減少了11.7天;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平均為6.97,同比改善14.2%。
另外,為落實省政府《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我們聯合省財政廳對2015年前三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進行了核算,第三季度臨沂市獲得的資金最多,為306萬元;菏澤市則向省級財政補交36萬元。前三季度省級財政共向17市發放生態補償資金9821萬元,臨沂市獲得的資金最多,為1285萬元,日照市獲得的資金最少,為407萬元。
(二)我省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大氣法》的對策與措施
1、搞好對新《大氣法》的學習貫徹、宣傳普及工作
要將新《大氣法》納入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干部的學習內容。組織開展對環保系統工作人員學習培訓。重視對企業單位及其負責人的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界對新《大氣法》的認識,自覺增強環境法制意識。
2、抓緊制定出臺《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按照《山東省人大常委會2015年地方立法計劃》和《山東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的要求,我廳成立起草小組且制定工作方案對《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了起草。同時,委托山東大學法學院編制了《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前評估報告。目前,根據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已經完成了《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四稿(建議稿),力爭明年出臺《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3、近期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調整能源和產業結構。加快推進小火電機組關停淘汰和煤電“上大壓小”,今年年底前完成設區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淘汰任務。嚴格落實《山東省煤炭減量替代工作方案》,積極化解過剩產能,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
二是深化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圍繞執行國家和省重點行業排放標準,以電力行業和燃煤鍋爐為重點,積極有序推進超低排放改造,減少污染排放;以鋼鐵、焦化、建材、玻璃制造、陶瓷等行業為重點,加快推進焦化行業脫硫設施升級改造,在試點基礎上推動配套脫硝設施建設;以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全省基礎性調查監測,全面開展石化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在試點示范基礎上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控體系。
三是加大城市揚塵綜合整治力度。加大對城市郊區、城鄉結合部在建工程揚塵防控監管力度,強化建筑渣土運輸管控,持續開展裸露土地普查和綠化覆蓋。加強工業企業堆場的整治和監管,積極推行污染源網格化、精細化管理。
四是加強生產生活及流通領域污染控制。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油品生產和流通領域執法監管力度,推動油品升級,2016年1月1日前全面供應符合國V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強化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確保油品質量;加強清潔煤利用技術推廣和原煤散燒源頭控制,加大洗選煤和配煤技術推廣力度,完善散煤供應體系,加強商品煤質量監管,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規定。
五是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嚴格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我省分階段逐步加嚴的區域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違規建設項目和超標排污企業嚴格依法實施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等措施,繼續加強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三、環保執法情況
前三季度,全省環保系統累計行政處罰案件5745起,處罰金額達27358.6萬元。按日處罰34起,金額達3184.894萬元,查封扣押196起,限產停產215件,向公安機關移送環境污染拘留案件230起,移送污染犯罪案件128起。
省環保廳圍繞10個河流斷面、11個大氣點位,對部分重點企業和污水處理廠進行了獨立調查,發現40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發現污水直排口18個。對33工業園區和161個建設項目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獨立調查,發現違法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項目64個,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當地環保部門依法進行了處理,有效促進了全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對47件信訪、輿情案件通過獨立調查弄清事實真相,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理,凡是留有聯系方式的均進行了回訪,辦理結果在山東環境網、中國環境報進行了公示或答復,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下面是謝鋒在新聞發布會上的發布辭。
各位來賓,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環保廳向出席今天這次新聞發布會的各位來賓、新聞記者朋友表示歡迎!向長期關心環保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謝!下面,我介紹一下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水、氣環境質量,環保執法等情況。
一、水環境質量狀況及南四湖躋身全國水質較好湖泊行列相關情況
(一)總體情況
前三季度,省控重點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4.3mg/L和0.96mg/L,同比分別改善了1.8%和10.2%。四大流域中,淮河及南水北調沿線、半島流域水質持續改善,海河、小清河流域水質同比出現一定反彈,但幅度較前期已有明顯收窄。全省17市中,菏澤、日照、濟南、濟寧、煙臺、萊蕪、德州、聊城、臨沂等9市COD濃度同比改善,其余8市同比反彈,幅度最高的是東營市,為43.7%;日照、泰安、萊蕪、菏澤、臨沂、煙臺、濟寧、淄博、濰坊、濟南、威海等11市氨氮濃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彈,幅度最高的是東營市,為49.3%。
2015年9月,按照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五類標準(主要指標COD≤40mg/L,氨氮≤2mg/L)評價,全省參與評價的100個斷面中,除斷流或河道整治的23個斷面外,有74個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V類標準,占總數的74.0%;有3個斷面水質劣于V類,占總數的3.0%,比上月減少2個,比年初減少20個。17市中,僅有濟南、濟寧、濱州3個市各存在1個劣V類水體。
(二)南四湖躋身全國水質較好湖泊行列
前不久,環保部會同財政部在云南大理召開了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座談會,我省的南四湖從昔日重污染湖泊躋身于全國水質良好湖泊行列。
從2003年起,南四湖水質連續12年持續改善,湖區水質實現了由劣五類向三類水的躍升。2013年11月15日,經國務院同意,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全線通水運行,經嚴密跟蹤監測,兩年來輸水干線水質穩定達標。2014年,南四湖湖區5個國控監測點位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氮、總磷等濃度分別為5.14mg/L、0.21 mg/L、0.81 mg/L、0.04 mg/L,均穩定達到地表水三類水質標準。另據同年的生態調查結果,南四湖水生高等植物恢復到78種,魚類恢復到52種,底棲動物恢復到51種,表征水生態系統健康程度的綜合指數(EHCI)為75,生態系統健康狀態已達到較高水平。
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及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貫徹落實情況
(一)總體情況
前三季度,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67μg/m3,同比改善15.2%;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122μg/m3,同比改善12.2%;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43μg/m3, 同比改善23.2%;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38μg/m3,同比改善11.6%;“藍天白云,繁星閃爍”天數平均為173.8天,同比增加了21.4天;重污染天數為11.2天,同比減少了11.7天;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平均為6.97,同比改善14.2%。
另外,為落實省政府《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我們聯合省財政廳對2015年前三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進行了核算,第三季度臨沂市獲得的資金最多,為306萬元;菏澤市則向省級財政補交36萬元。前三季度省級財政共向17市發放生態補償資金9821萬元,臨沂市獲得的資金最多,為1285萬元,日照市獲得的資金最少,為407萬元。
(二)我省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大氣法》的對策與措施
1、搞好對新《大氣法》的學習貫徹、宣傳普及工作
要將新《大氣法》納入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干部的學習內容。組織開展對環保系統工作人員學習培訓。重視對企業單位及其負責人的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界對新《大氣法》的認識,自覺增強環境法制意識。
2、抓緊制定出臺《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按照《山東省人大常委會2015年地方立法計劃》和《山東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的要求,我廳成立起草小組且制定工作方案對《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進行了起草。同時,委托山東大學法學院編制了《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前評估報告。目前,根據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已經完成了《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四稿(建議稿),力爭明年出臺《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3、近期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調整能源和產業結構。加快推進小火電機組關停淘汰和煤電“上大壓小”,今年年底前完成設區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淘汰任務。嚴格落實《山東省煤炭減量替代工作方案》,積極化解過剩產能,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
二是深化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圍繞執行國家和省重點行業排放標準,以電力行業和燃煤鍋爐為重點,積極有序推進超低排放改造,減少污染排放;以鋼鐵、焦化、建材、玻璃制造、陶瓷等行業為重點,加快推進焦化行業脫硫設施升級改造,在試點基礎上推動配套脫硝設施建設;以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全省基礎性調查監測,全面開展石化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在試點示范基礎上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控體系。
三是加大城市揚塵綜合整治力度。加大對城市郊區、城鄉結合部在建工程揚塵防控監管力度,強化建筑渣土運輸管控,持續開展裸露土地普查和綠化覆蓋。加強工業企業堆場的整治和監管,積極推行污染源網格化、精細化管理。
四是加強生產生活及流通領域污染控制。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油品生產和流通領域執法監管力度,推動油品升級,2016年1月1日前全面供應符合國V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強化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確保油品質量;加強清潔煤利用技術推廣和原煤散燒源頭控制,加大洗選煤和配煤技術推廣力度,完善散煤供應體系,加強商品煤質量監管,落實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規定。
五是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嚴格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我省分階段逐步加嚴的區域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違規建設項目和超標排污企業嚴格依法實施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等措施,繼續加強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三、環保執法情況
前三季度,全省環保系統累計行政處罰案件5745起,處罰金額達27358.6萬元。按日處罰34起,金額達3184.894萬元,查封扣押196起,限產停產215件,向公安機關移送環境污染拘留案件230起,移送污染犯罪案件128起。
省環保廳圍繞10個河流斷面、11個大氣點位,對部分重點企業和污水處理廠進行了獨立調查,發現40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發現污水直排口18個。對33工業園區和161個建設項目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獨立調查,發現違法建設項目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項目64個,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當地環保部門依法進行了處理,有效促進了全省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對47件信訪、輿情案件通過獨立調查弄清事實真相,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理,凡是留有聯系方式的均進行了回訪,辦理結果在山東環境網、中國環境報進行了公示或答復,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