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印發《連云港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實施方案》(下稱《方案》),積極有效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推動鋼鐵企業實現脫困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壓減鋼鐵(粗鋼)產能百萬噸
據了解,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工作部署,我市將著眼于推動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和法制辦法,依法依規推動過剩產能順利退出,切實保障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在推動當前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同時,引導企業產品結構調整升級,促進鋼鐵行業轉型升級,實現鋼鐵行業提質增效。
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預計“十三五”期間,我市將完成壓減鋼鐵(粗鋼)產能100萬噸,按照“五年任務、三年完成”要求,2018年底全面完成壓減產能100萬噸的目標任務。到“十三五”末,全市鋼鐵產能利用率達到合理水平,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行業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在確保完成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任務前提下,推動鋼鐵行業兼并重組,實現鋼鐵產能向優勢企業集中。
重拳出擊過剩產能
任何地方都不能新增鋼鐵產能項目。《方案》指出,我市將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備案新增鋼鐵產能項目,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供水、供電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
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我市將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和鋼鐵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修訂),立即關停拆除現有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鑄造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和電爐等落后生產設備。嚴格執行工藝裝備、環保、安全、質量、能耗和資源綜合利用、職業衛生等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限期退出,促進鋼鐵行業轉型升級。
手續不全項目將被清理,我市將深入開展鋼鐵行業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專項行動,全面清理未按土地、環保、安全、職業健康和投資管理等法律法規履行相關手續或手續不合規的違法違規項目,堅決按有關規定整治到位。
杜絕“地條鋼”。我市將通過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職業健康、技術等法律法規,加強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加大查處打擊力度。嚴格依法處置環保不達標企業,加大能源消耗執法檢查力度,加強鋼鐵產品質量監管,持續做好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保持“地條鋼”整治高壓態勢,冒頭一家、整治一家、關閉一家,堅決防止“地條鋼”死灰復燃。加大執法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鋼鐵產能退出須拆除相應冶煉設備,我市將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履行程序后應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冶煉設備。及時吊銷產能退出企業的生產許可證,由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同時按規定在省級相關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并限時拆除。拆除前后需拍照(或留影像資料)取證。此外,我市還將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和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升級。
職工利益將被保護
《方案》指出,我市將在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領導小組領導下,市發改委牽頭負責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和協調工作,經信委負責落后產能淘汰以及技術升級改造工作,環保局、安監局、質監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具體職能工作,各縣區、功能板塊要認真完成好相關工作任務。
我市將制定和完善職工安置政策,指導企業編制好職工安置方案,明確職工安置途徑、經濟補償、資金來源和再就業措施,確保做到同步制定、同步實施、同步推進。把職工安置作為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企業主體作用與社會保障相結合,多措并舉做好職工安置。對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幫扶政策,對不能通過市場實現就業的,要加大公益性崗位托底幫扶力度。
壓減鋼鐵(粗鋼)產能百萬噸
據了解,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工作部署,我市將著眼于推動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和法制辦法,依法依規推動過剩產能順利退出,切實保障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在推動當前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同時,引導企業產品結構調整升級,促進鋼鐵行業轉型升級,實現鋼鐵行業提質增效。
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預計“十三五”期間,我市將完成壓減鋼鐵(粗鋼)產能100萬噸,按照“五年任務、三年完成”要求,2018年底全面完成壓減產能100萬噸的目標任務。到“十三五”末,全市鋼鐵產能利用率達到合理水平,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行業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在確保完成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任務前提下,推動鋼鐵行業兼并重組,實現鋼鐵產能向優勢企業集中。
重拳出擊過剩產能
任何地方都不能新增鋼鐵產能項目。《方案》指出,我市將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備案新增鋼鐵產能項目,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供水、供電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
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我市將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和鋼鐵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修訂),立即關停拆除現有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鑄造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和電爐等落后生產設備。嚴格執行工藝裝備、環保、安全、質量、能耗和資源綜合利用、職業衛生等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限期退出,促進鋼鐵行業轉型升級。
手續不全項目將被清理,我市將深入開展鋼鐵行業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專項行動,全面清理未按土地、環保、安全、職業健康和投資管理等法律法規履行相關手續或手續不合規的違法違規項目,堅決按有關規定整治到位。
杜絕“地條鋼”。我市將通過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職業健康、技術等法律法規,加強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加大查處打擊力度。嚴格依法處置環保不達標企業,加大能源消耗執法檢查力度,加強鋼鐵產品質量監管,持續做好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保持“地條鋼”整治高壓態勢,冒頭一家、整治一家、關閉一家,堅決防止“地條鋼”死灰復燃。加大執法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鋼鐵產能退出須拆除相應冶煉設備,我市將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履行程序后應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封存冶煉設備。及時吊銷產能退出企業的生產許可證,由企業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同時按規定在省級相關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并限時拆除。拆除前后需拍照(或留影像資料)取證。此外,我市還將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和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升級。
職工利益將被保護
《方案》指出,我市將在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領導小組領導下,市發改委牽頭負責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和協調工作,經信委負責落后產能淘汰以及技術升級改造工作,環保局、安監局、質監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具體職能工作,各縣區、功能板塊要認真完成好相關工作任務。
我市將制定和完善職工安置政策,指導企業編制好職工安置方案,明確職工安置途徑、經濟補償、資金來源和再就業措施,確保做到同步制定、同步實施、同步推進。把職工安置作為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企業主體作用與社會保障相結合,多措并舉做好職工安置。對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幫扶政策,對不能通過市場實現就業的,要加大公益性崗位托底幫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