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印發《13條“退后十”措施》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一、明確“三定”
(一)定目標。確定全市以及縣(市、區)空氣質量具體指標。
(二)定任務。確定市直部門、縣(市、區)治理任務和完成時限。
(三)定責任。確定市直部門、縣(市、區)工作目標和治理任務的責任領導。
牽頭部門:市生態辦
二、退城搬遷
(一)6月底前,唐鋼本部、唐銀原址關停。
牽頭部門:路北區、開平區黨委、政府
(據唐鋼官方網站介紹,其具備年產鐵、鋼、材1800萬噸的配套生產能力。根據河北省工信廳此前公布的產能置換公告,唐鋼將由市區搬遷至樂亭縣,將退出1座2000立方米高爐和1座3200立方米高爐、150噸轉爐3座,用于置換樂亭項目3200立方米高爐1座、230噸轉爐1座和120噸電爐2座。目前,樂亭項目還在建設之中,公告稱擬于2020年底投產。)
(二)推進天柱、華西、國義等鋼鐵企業優布局升級改造搬遷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和開工建設。
(三)唐山熱電公司搬遷項目力爭10月底取得重大突破。
牽頭部門:市推動鋼鐵企業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單位:市推動鋼鐵企業搬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以下均需相關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四)9月底前,市中心區藝術瓷之外的陶瓷企業關停。
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五)6月底前,關停銀水、哈斯科等唐鋼、唐銀相關附屬企業。
牽頭部門:路北區、開平區黨委、政府
三、去產能
11月底前,完成省達煉鋼、煤炭、焦炭、火電去產能任務。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中國冶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