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項必須及時準確報告
為了規范和加強經濟運行重大事項的管理,提高集團公司統一協調和應對能力,保持生產經營秩序的穩定,酒鋼集團公司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單位就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及時、準確報告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和主管領導。
經濟運行重大事項內部因素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由于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動力能源、運輸、庫存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對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產生重大影響或經營隱患的事項。經濟運行重大事項的外部因素包括國內外宏觀政策和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以及發生突發事件對行業發展或生產要素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
通知明確提出了報告事項和標準。其中,事故報告:發生重大或特大生產、設備、動力能源事故,預計高爐休風32小時以上、連鑄機停產32小時以上、軋線停產32小時以上、鐵合金礦熱爐停產32小時以上、電解鋁發生任一區停產 32 小時以上。事故責任單位按規定時間向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在2小時內向經濟運行主管部門報告備案。報告的事項還包括:重要設備設施的關停;生產工藝的重大調整;產線的限停;動力能源的重大調整;交通運輸的重大變化和調整;庫存預警;外部政策環境的重大變化等。
集團公司要求,凡發生通知中界定的重大事項的單位,必須按要求及時報告;不按規定報告的單位,按公司考核管理規定進行考核,對因此造成生產經營嚴重后果的,按集團公司問責管理制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