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了全年改革目標:2022年鋼鐵主業勞動生產率、全員勞動生產率較2020年分別提升21%、23.2%以上。在機構能增能減方面,廠級機構在2021年基礎上再優化3%以上,作業區(科室)級機構再優化10%以上,領導人員占比控制在1.5%以內。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管理人員競爭上崗占比不低于50%,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占比不低于5%。在員工能進能出方面,員工市場化退出率不低于1%,進入賦能中心人數占比不低于5%。在收入能多能少方面,在崗職工浮動工資差異系數達到1.2以上。
在此基礎上,攀鋼確定了四項重點任務,對各項改革措施和要求進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產業資源整合力度,通過對產業鏈資源、管理職能、生產保障和后勤服務實施專業化整合,進一步壓縮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率。二是全面深化“兩制一契”管理,嚴格執行契約化考核,實施聘任或解聘、兌現薪酬;全面深化管理人員公開選聘、競爭上崗,全面深化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持續加大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力度。三是強化全口徑用工管理,通過優化勞動組織、兩化融合、崗位整合等方式,持續優化在崗職工用工總量;全面推行“雙合同”管理,促進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員工流動和退出;規范勞務用工管理,持續優化勞務用工總量和結構。四是突出價值貢獻導向,進一步健全工資效益聯動機制、正向激勵機制、工資總額預算結構化管理機制,夯實全員崗位績效管理,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攀鋼要求,各子分公司(單位)要落實改革主體責任,制定任務清單,明確工作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標的,確保三項制度改革落地落實;要加強改革指導督促,健全三項制度改革評估體系,強化督查和考核;要加強改革經驗推介,做到“行有標桿,做有示范”;要落實改革維穩責任,堅持推進改革與維護穩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實,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充分聽取廣大職工的意見建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