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已至,但煤炭市場仍未走出寒冬。一季度,山西國稅系統重點監控的618家煤炭企業中389家虧損,虧損面達62.9%。
近日,山西省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4個月山西省第二產業稅收同比下降18.9%,減收55.47億元,稅收比重也由去年同期的69.81%下降至今年的62.67%。第二產業稅收主要減收在煤炭行業上。今年1月至4月,山西省煤炭生產行業增值稅入庫110.8億元,同比下降26.3%,減收39.6億元。
稅收減收的主要原因是煤炭價格下跌。前4個月,山西全省噸煤綜合售價390元,同比下降21.6%;煤炭行業申報應稅銷售收入1592億元,同比下降17.9%,因價格下跌影響增值稅減收約30億元。
面對持續的嚴峻形勢,山西省近期出臺政策,規定去年實施的“煤炭20條”中截止的措施今年繼續實施,其中包括暫停提取煤炭企業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以及減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務費兩項措施。
“煤炭20條”中有兩項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實施到位,涉及煤炭企業融資與穩定擴大市場兩方面:及時為煤企辦理續貸手續、多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鼓勵與用戶簽訂中長期購銷協議、提高煤炭質量、加大市場開拓力度。此外,7條在2013年已經確定為中長期措施,今年將繼續加快研究推進。
除了對“煤炭20條”的繼承,山西近期又出臺補充完善措施,其中“進一步改善企業經營環境”最值得關注。
據此規定,山西將加大煤炭清費立稅工作力度,凡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涉煤收費項目,一律進行清理,合理的予以保留,不合理的予以取消。未經省及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涉煤收費項目,一律取締。
據測算,單取締未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涉煤收費項目,就可為企業減負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