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態下,煤炭行業如何扭虧解困?在淘汰化解落后和過剩產能的同時,我省(河南省,下同)將采取財稅、金融、土地等多方政策支持,促進煤炭行業加強經營管理,推進結構調整,實現轉型升級。這是3月8日記者從省政府印發的《關于促進煤炭行業解困的意見》中獲取的信息。
完善煤電協作機制,促進煤電一體化發展
煤電產業協同發展是促進煤炭行業解困的重要手段。為此,《意見》首先強調,將省外來電納入對省電力公司目標考核體系,合理控制國家計劃以外的省外來電,增加外送電量,穩定省內發電市場。同時,完善中長期煤炭買賣合作協議機制,探索建立省骨干煤炭企業與發電企業合作發展新機制,加快發展煤電一體化,推動省內火電企業通過股權置換、增資擴股等方式,參股或控股省骨干煤炭企業。
加大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
促進煤炭行業扭虧解困,我省給出了“真金白銀”的支持。
在金融政策上,《意見》提出,支持省骨干煤炭企業通過金融市場等多種渠道融資,加大股權性融資力度,發債替代高成本融資;運用市場化手段妥善處置企業債務和銀行不良資產。
在財稅支持上,《意見》提出,2016-2018年,每年安排2億元資金,對省骨干煤炭企業非煤產業自主創新、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等轉型升級項目給予專項補助,并免收省骨干煤炭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煤炭困難企業依據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申請核準后,可緩繳不超過一年的社會保險費;改革資源環境價款征繳辦法,從2016年起三年暫緩提取和繳存煤炭企業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同時研究出臺適當降低洗選煤資源稅折算率等支持政策,推進煤炭高效清潔利用。
在土地政策上,《意見》提出,煤炭產能退出后的劃撥用地,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出讓收入可用于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對用地手續完備的騰讓土地,轉產為生產性服務業等國家鼓勵發展行業的,可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等等。
化解落后和過剩產能,推動轉型升級
《意見》明確,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建設不符合國家要求的礦井、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及煤礦生產能力核增項目;確因結構調整轉型升級需要新增產能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
用3年左右時間,依照國家退出標準,關閉淘汰相關礦井。全面實行煤炭產能公告和依法依規生產承諾制度,對超能力生產的煤礦,一律責令停產整改。
支持分類處置兼并重組煤礦,制定停產關閉礦井財政補助、職工安置、產業轉型等扶持政策,支持扭虧無望的礦井關閉退出。
鼓勵轉崗就業、自主創業
《意見》提出,支持煤炭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2016—2018年,省財政每年從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5000萬元,對完成分離移交工作的予以補助。
煤炭企業要通過實行內部退養、培訓后轉崗就業、公益性崗位安置、鼓勵自主創業等途徑,做好企業職工轉崗分流工作。轉崗到省骨干煤炭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就業、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的省骨干煤炭企業職工可保留原單位身份3年,保留原單位身份期間可領取適量生活補貼。企業主體消亡時,對于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職工,可以由職工自愿選擇領取經濟補償金,或由單位一次性預留為其繳納至法定退休年齡的社會保險費和基本生活費,由政府指定的機構代發基本生活費、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按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補貼。
同時,鼓勵企業職工再就業和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可提供最高額度為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據實全額貼息;符合規定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可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完善煤電協作機制,促進煤電一體化發展
煤電產業協同發展是促進煤炭行業解困的重要手段。為此,《意見》首先強調,將省外來電納入對省電力公司目標考核體系,合理控制國家計劃以外的省外來電,增加外送電量,穩定省內發電市場。同時,完善中長期煤炭買賣合作協議機制,探索建立省骨干煤炭企業與發電企業合作發展新機制,加快發展煤電一體化,推動省內火電企業通過股權置換、增資擴股等方式,參股或控股省骨干煤炭企業。
加大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
促進煤炭行業扭虧解困,我省給出了“真金白銀”的支持。
在金融政策上,《意見》提出,支持省骨干煤炭企業通過金融市場等多種渠道融資,加大股權性融資力度,發債替代高成本融資;運用市場化手段妥善處置企業債務和銀行不良資產。
在財稅支持上,《意見》提出,2016-2018年,每年安排2億元資金,對省骨干煤炭企業非煤產業自主創新、技術改造、節能減排等轉型升級項目給予專項補助,并免收省骨干煤炭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煤炭困難企業依據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申請核準后,可緩繳不超過一年的社會保險費;改革資源環境價款征繳辦法,從2016年起三年暫緩提取和繳存煤炭企業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同時研究出臺適當降低洗選煤資源稅折算率等支持政策,推進煤炭高效清潔利用。
在土地政策上,《意見》提出,煤炭產能退出后的劃撥用地,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出讓收入可用于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對用地手續完備的騰讓土地,轉產為生產性服務業等國家鼓勵發展行業的,可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等等。
化解落后和過剩產能,推動轉型升級
《意見》明確,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建設不符合國家要求的礦井、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及煤礦生產能力核增項目;確因結構調整轉型升級需要新增產能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
用3年左右時間,依照國家退出標準,關閉淘汰相關礦井。全面實行煤炭產能公告和依法依規生產承諾制度,對超能力生產的煤礦,一律責令停產整改。
支持分類處置兼并重組煤礦,制定停產關閉礦井財政補助、職工安置、產業轉型等扶持政策,支持扭虧無望的礦井關閉退出。
鼓勵轉崗就業、自主創業
《意見》提出,支持煤炭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2016—2018年,省財政每年從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5000萬元,對完成分離移交工作的予以補助。
煤炭企業要通過實行內部退養、培訓后轉崗就業、公益性崗位安置、鼓勵自主創業等途徑,做好企業職工轉崗分流工作。轉崗到省骨干煤炭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就業、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的省骨干煤炭企業職工可保留原單位身份3年,保留原單位身份期間可領取適量生活補貼。企業主體消亡時,對于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職工,可以由職工自愿選擇領取經濟補償金,或由單位一次性預留為其繳納至法定退休年齡的社會保險費和基本生活費,由政府指定的機構代發基本生活費、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按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補貼。
同時,鼓勵企業職工再就業和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可提供最高額度為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據實全額貼息;符合規定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可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