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鋼板材27日公告稱,為有效控制經營風險,提高公司抵御市場波動的能力,對沖公司采購的原燃料與銷售的鋼鐵產品的現貨庫存價格風險,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業務發展的實際需要,2016年公司擬開展期貨業務。
公司開展期貨業務有利于企業通過期貨回避價格波動風險,有助于調節市場供求,減緩現貨市場價格波動;通過期貨市場的價格預期,有效抑制市場供求失衡和非正常價格波動,有利于形成即時反應市場供需情況的價格參考體系,為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期貨業務可以為公司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風險控制手段和貿易流轉通道,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推動經營活動的穩步發展。
2016年5月26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開展期貨業務的議案》。該業務不屬于關聯交易事項,無需履行關聯交易表決程序。
開展期貨業務概述
1、交易品種
僅限于公司經營范圍內的鋼鐵產業鏈品種,包括鋼材、鐵礦石、焦煤、焦炭、動力煤、廢鋼及合金等,增加交易品種需公司董事會確認。
2、交易數量
年業務規模控制在采購和銷售指標的20%以內。
3、保證金最高金額
根據最高持倉量確定最高保證金。2016年度,公司進行套期保值的最高保證金為人民幣20,000萬元。
4、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會批準時起一年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