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7日,公司與新興際華集團就其轉讓所持的際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際華股份")股票事宜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同意新興際華集團以其所持際華股份的股票作為駐疆鋼鐵企業(yè)股權轉讓支付價款之一。
協議約定:新興際華集團擬將其持有的際華股份5%的股份(總計19,285萬股)轉讓給本公司。新興際華集團與本公司一致同意,確認際華股份的股份單價為協議簽署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即8.435元。股份轉讓價款總計162,668.975萬元。
協議的生效條件為: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完成各自內部審批決策程序,并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審批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