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剩出現的原因值得反思
我國鋼鐵行業出現嚴重的產能過剩,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企業沒有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決定。很多地方政府主要考慮政績、稅收和就業等問題,因此希望和要求鋼鐵企業擴大鋼鐵產能。
例如,某省級領導在考察當地3家鋼鐵企業(包括一個特殊鋼企業)時,認為各企業產量都要發展到1000萬噸,淘汰小設備,換上大設備,還建議銀行給予貸款支持。結果這些企業擴大生產設備,提高產品產量,超過了顧客和市場需求,導致企業經營效益下降。這些企業不僅不能給銀行還款,也不能產生利潤,只能停止生產或減少產量,甚至不能給員工按時按量發放工資?,F在,我國鋼鐵行業在銀行的負債有1.3萬億元,非銀行負債超過2萬億元。
再如,某鋼鐵大省有50多家大中型鋼鐵企業,該省某市區南部的縣級地區幾乎全部是鋼鐵生產企業。當地政府領導并不關心產品品種質量、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而主要是要求提高產量、效益和稅收,只看地方政府的經濟規劃目標。盡管生產環境和生產安全達不到標準,當地政府也不進行管理,只是一味地追求效益好和稅收高。因此,目前,我國地方鋼鐵行業虧損的主要是原因是產能嚴重過剩,求量不求質,超越需求。
又如,現在,我國鋼鐵行業企業非常多,有煉鋼能力的企業有500家左右。但是有些地方政府不讓鋼鐵企業停產,鋼鐵企業也不主動停產,甚至出現越虧損越生產的現象。有專家認為,鋼鐵企業普遍虧損最根本的原因是“內部問題”,地方政府不讓鋼鐵企業停產或破產也是虧損的重要原因。
多舉措化解過剩產能和提高經營效益
因此,為了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和提高企業經營效益。
一是應根據市場的實際和合理需求,也應強化政府的監督檢查,把各地區和各企業化解過剩產能目標落實情況作為政府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特別應加強對過剩產能的監督檢查;
二是應嚴格監督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執行情況,達不到政策和標準要求的鋼鐵企業,應依法依規停止生產或出清產能;
三是我國鋼鐵產業應在數量、質量、品種上滿足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出口經營的需求;四是應鼓勵企業聯合重組,提高鋼鐵產業集中度,形成大型鋼鐵企業。
例如,日本的新日鐵和住友、日本鋼管和川崎合并,小型企業由大型企業提供高爐和轉爐的鋼鐵坯料,只有特殊鋼和少數普鋼企業用電爐煉鋼,并生產需求量比較小的特殊產品。日本的鋼鐵企業基本是民營的,日本鋼鐵企業的產量是由企業自身決定的,政府不干預,鋼鐵聯盟只是統計、匯報和調查等工作,沒有決定權。
再如,我國的寶鋼不僅吸收了原上鋼一廠、上鋼三廠、上鋼五廠、江蘇梅鋼、寧波寶新、新疆八鋼和新建湛江鋼鐵基地等,最近也與武鋼合并,成立了寶武鋼鐵集團;鞍鋼吸收了攀鋼;山東的濟鋼和萊鋼合并;東北的大連特殊鋼廠、撫順特殊鋼廠和北滿特殊鋼廠也合并組成東北特殊鋼有限公司……我國鋼鐵企業有300多家是國有的,向集團化方向發展是正確的,但不能只是形式上組合,更要通過強化聯合、兼并重組、互相持股、產品分工、規定產量等方式進行戰略重組,減少鋼鐵生產企業的數量,增強大型鋼鐵企業的實力,實現鋼鐵工業組織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通過提高產業集中度還能增強鋼鐵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地方小型鋼鐵企業也應停止冶煉,只進行加工,提供品種特殊和數量較少的產品。
此外,寶武鋼鐵集團和鞍鋼集團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河鋼、首鋼、本鋼、太鋼、山鋼、馬鋼、包鋼、昆鋼等,則由所在?。ㄖ陛犑?、自治區)國資委管理;民營企業則由投資者或董事會決策,由經理層管理。為了解決鋼鐵企業產能過剩和提高經營效益的問題,不僅是鋼鐵企業要負起主體責任,政府也應承擔起引導、監督和托底責任,特別是地方政府應認真落實中央政府的統一規劃和重要政策。地方鋼鐵企業應向品種特殊、產量不高、質量很好、保護環境、節約能耗、安全生產、兩化融合和質量經營方向發展,這也有助于解決我國鋼鐵產品產能過剩和效益下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