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段芳媛)大冶特鋼7月1日晚間公告,公司近日接到通知,金盾系八家公司的合并重整事項所涉及的《金盾系八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以下簡稱“重整計劃”)經第三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6月28日,浙江省紹興市上虞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了重整計劃。八家金盾系公司的破產重整事宜中,大冶特鋼參與了其中浙江格洛斯無縫鋼管有限公司的破產重整事宜。
相關公告顯示,格洛斯是一家浙江紹興地區各類特種鋼管和無縫鋼管生產企業,擁有1條φ820斜軋線和1條φ1200沖拔線。同時,它是目前國內能夠同時生產厚壁和薄壁大口徑無縫鋼管的極少數企業之一,采用自主研發、國內創新的鍛造加斜軋工藝優化組合,實現了國內大口徑無縫鋼管生產技術的新突破。
格洛斯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于2018年4月10日被上虞法院裁定破產。2018年10月30日,上虞法院裁定對格洛斯等八家金盾系公司進行合并重整。大冶特鋼擬提供4.92億元重整資金參與格洛斯的破產重整事宜。重整完成后,大冶特鋼將取得重整后格洛斯100%的股權,從而取得格洛斯名下的無形資產、固定資產、經營性有效的流動資產,經營性流動負債。
大冶特鋼表示,此次參與格洛斯破產重整是為進一步開拓上市公司在無縫鋼管生產制造領域的產品序列、規格,拓展公司在精品特殊鋼行業中的產品門類、競爭實力,更好地發揮協同效益、節約投資、縮短建設期和達效期。
公告顯示,重整計劃經上虞法院裁定批準之日起已生效,大冶特鋼后續需按《重整投資協議書》約定支付重整資金、辦理格洛斯股權變更登記等交割事宜。
大冶特鋼稱,如此次重整最終完成,公司將在公司治理、產品協作、客戶共享等方面,利用公司的資源優勢、豐富的管理經驗及運營經驗,提升格洛斯的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幫助格洛斯以有效的經營策略和措施控制、規避經營風險,加快推進格洛斯業務經營步入正軌,力爭獲得良好的投資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