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告》中獲悉,因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廣東太鋼不銹鋼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加工公司”)與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佛山市太鋼不銹鋼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公司”)地域相同、業務重合,為進一步精簡機構,降低管理成本,經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開的八屆三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由佛山公司吸收合并廣東加工公司。
一、合并方
公司名稱:佛山市太鋼不銹鋼銷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佳君
注冊資本:200萬元
主營業務:銷售金屬材料(不含貴金屬)、鐵合金、礦粉、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品)。
住所:佛山市禪城區石灣鎮街道金瀾南路黎沖段(國際)金屬交易中心第5座二層19號。
2019年度財務數據,總資產:3085.80萬元;凈資產:569.37萬元;主營業務收入:88000.40萬元;凈利潤:236.39萬元。
二、被合并方
公司名稱:廣東太鋼不銹鋼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佳君
注冊資本:6000萬元
主營業務:不銹鋼簡易加工、銷售;銷售:不銹鋼深加工機械,各類金屬制品(不含貴金屬);倉儲管理服務;技術咨詢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住所:佛山市禪城區325國道塘頭金屬材料市場北側第三幢第22、24、26、28、30號鋪。
2019年度財務數據,總資產:7955.76萬元;凈資產:6783.55萬元;主營業務收入:83522.95萬元;凈利潤:617.76萬元。
三、吸收合并方案
1、吸收合并的方式:佛山公司通過整體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廣東加工公司全部資產、負債、權益、人員和業務,吸收合并完成后,佛山公司存續經營,廣東加工公司的獨立法人資格注銷。
2、合并基準日: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相關規定予以確定。
3、合并范圍:合并完成后,廣東加工公司的全部資產、負債、權益、人員、業務及相關資質由佛山公司依法承繼。
4、合并基準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間產生的損益由佛山公司承擔。
5、合并雙方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履行通知債權人、債務人等相關程序。
6、在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此事項后,合并雙方將簽訂吸收合并協議,并依法按程序辦理廣東加工公司的注銷手續,并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和相關資產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7、合并完成后,廣東加工公司的在職員工由佛山公司負責統一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