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省電力公司: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對鋼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政策的通知》(蘇發改價格發〔2020〕1135號)規定及《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送常熟市龍騰特種鋼有限公司停止執行清潔運輸部分差別化電價的函》(蘇環便函〔2021〕1242號),現研究決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對已完成“清潔運輸”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的常熟市龍騰特種鋼有限公司停止執行“清潔運輸”項目的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