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電話及傳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東北路176號,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郵編21003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建設項目概況:淘汰廠區現有4座小高爐(2座450m3和2座580m3)和輔助設施,合計煉鐵合規產能244萬噸/年;新建2座大高爐(每座均為1350m3)及其配套設施,建成后全廠煉鐵合規產能為244萬噸/年,煉鐵產能維持不變。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全過程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采用先進工藝和設備,加強生產和環境管理,落實“以新帶老”措施,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項目單位產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應達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
2、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廢氣治理措施,確保各類廢氣處理效率及排氣筒高度達到《報告書》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項目廢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組織排放執行《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3-2012)表3特別排放限值,同時應滿足《關于印發江蘇省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的函》(蘇大氣辦〔2018〕13號)中超低排放要求。煉鐵車間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3-2012)表4限值,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監控濃度限值,廠界硫化氫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值。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質處理”原則設計、建設、完善廠區給排水系統。項目凈循環系統排水作為濁環水系統用水,用于高爐沖渣,濁環水系統無廢水產生排放,項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不新增全廠排水量。
4、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有效的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毗鄰道路和內河航道(京杭大運河)兩側區域達到4a類標準。
5、按“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固體廢物在廠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相關管理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危險廢物轉移應當遵循就近原則,及時清運并委托有資質單位規范處置。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分區防滲要求,事故應急池、危廢暫存庫、煉鐵單元水沖渣等濁環水區域應采取重點防滲措施,制定并落實土壤、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
7、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要求,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設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統和足夠容量的事故廢水收集池等設施;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建立隱患清單并確保整改到位。事故廢水環境風險防范應嚴格落實三級預防與控制體系要求,確保事故廢水不進入外環境。在項目投入生產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工作,建設完善應急隊伍,配備環境應急設備和物資。
8、按要求規范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志。按《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以及污染源自動監控相關管理要求,建設、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其配套設施。按《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實施日常環境管理與監測,監測結果及相關資料備查。
9、項目在1#和2#高爐車間分別設置100米衛生防護距離。該范圍內無居民區、學校、醫院等保護目標,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區、學校、醫院等保護目標。
10、你公司應對污水處理、粉塵治理等環境治理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健全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治理設施,確保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
11、應按照《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技術規定》要求開展現有部分裝置及設備拆除,確保所有拆除產物、遺留物料、殘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處置,確保生態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