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 |
安賽樂米塔爾股份公司與中國東方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新設合營企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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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況(限200字內) |
安賽樂米塔爾股份公司(“安賽樂米塔爾”)與中國東方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中國東方”)簽署協議新設合營企業。合營企業主要從事熱軋無取向電工鋼卷板和無取向電工鋼的制造與供應業務。交易后,安賽樂米塔爾和中國東方將分別持有合營企業50%的股權,共同控制合營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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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簡介(每個限100字以內) |
1.安賽樂米塔爾 |
安賽樂米塔爾于2001年6月8日成立于盧森堡,為紐約、阿姆斯特丹、巴黎、盧森堡、西班牙巴塞羅那、畢爾巴鄂、馬德里和瓦倫西亞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從事鋼鐵和采礦業務。 安賽樂米塔爾沒有最終控制人。 |
2.中國東方 |
中國東方于2003年11月3日成立于百慕大群島,為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業務為鋼鐵產品的制造及銷售,鋼鐵產品、鐵礦石及相關原材料的貿易,電力設備的銷售及房地產業務等。 中國東方的最終控制人為一名中國籍自然人和安賽樂米塔爾。該中國籍自然人主要從事鋼鐵產品的制造及銷售業務,安賽樂米塔爾主要業務如上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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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案件理由(可以單選,也可以多選) |
¨ 1、在同一相關市場,所有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所占市場份額之和小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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þ 2、存在上下游關系的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上下游市場所占的市場份額均小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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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在同一相關市場、也不存在上下游關系的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與交易有關的每個市場所占的份額均小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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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中國境外設立合營企業,合營企業不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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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收購境外企業股權或資產的,該境外企業不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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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由兩個以上的經營者共同控制的合營企業,通過集中被其中一個或一個以上經營者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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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縱向關聯: 上游:2023年中國境內板坯市場 中國東方:0-5% 中游:2023年中國境內熱軋無取向電工鋼卷板市場 合營企業(預估):5-10% 下游:2023年中國境內無取向電工鋼市場: 安賽樂米塔爾:0-5%;合營企業(預估):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