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重鋼集團整體利益,整合內部資源,實現集團公司各子公司資源共享、協同發展,促進市場競爭,提高企業綜合效益,鋼鐵股份公司依據《重鋼集團內部市場管理辦法》,責成該司裝備處制定了《重鋼股份公司內部市場備件采購實施細則》。
該實施細則按照《重鋼集團內部市場管理辦法》的要求,以集團公司內部單位能提供的各類產品優先由內部單位提供為原則,以《重鋼集團內部市場產品目錄》中鋼鐵股份公司各單位生產、大修、技措、科技和技改等所需設備備件及工模具為設備備件采購范圍,細化了相關部門職責:裝備處負責鋼鐵股份公司內部市場設備訂貨管理,負責實施細則的制定,內部合同的簽訂、履行;鋼鐵股份公司財會處負責內部市場資金支付的協調、管理和監督等。同時,為確保內部市場備件采購的規范管理,還嚴格規定了需求計劃管理、訂貨流程及確定價格、合同管理、結算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