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廢鋼鐵加工行業規范管理,促進企業規范經營,用好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不斷提高廢鋼鐵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我部對2012年發布的《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7號)及《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節〔2012〕493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如有意見,請于2016年12月19日前反饋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電話:010-68205339
傳真:010-68205363
電子郵件:zyzhly@miit.gov.cn
附件:1.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條件(修訂征求意見稿)
2.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