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2019年7月,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鋼鐵行業煤氣放散治理的緊急通知》(臨環發〔2019〕39號)要求,全市鋼鐵企業(含連鑄和鐵合金)高爐、轉爐剩余煤氣要采取集中放散措施,安裝自動點火裝置點燃后排放,并配套建設中控系統,轉爐煤氣放散塔必須采取伴燒方式,治理改造工作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根據各分局近期摸底排查情況,現對全市鋼鐵企業煤氣放散治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具體見附件),并要求如下:
一、對完成治理改造的企業,各分局要認真進行現場核查,把好驗收關口,盡快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報市生態環境
局備案;驗收后要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管,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二、對正常生產但未能按期完成煤氣放散治理的鋼鐵企業,各分局依法責令整改并立案處罰,拒不整改的予以停產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執法隊具體負責監督落實。自發文之日起一個月內各分局未處罰的,市生態環境局執法隊將直接立案查處,高限處罰,并視情節實施按日計罰。
三、長期停產和秋冬防期間已錯峰停產的鋼鐵企業,各分局要加大督促監管和技術指導力度,確保在復產前完成煤氣放散治理工作,未完成治理的企業不得恢復生產。
臨汾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11月28日
臨汾市鋼鐵企業煤氣放散治理完成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