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五部門近日印發《廣州市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鼓勵銀行機構制定服務民營經濟專項政策,優化授信審批流程,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和盡職免責機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大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優惠幅度等正向激勵,優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持續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投放。
《措施》稱,要落實廣州企業上市高質量發展“領頭羊”行動計劃,積極開展民營企業上市培育,支持民營企業上市和再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融資,推動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推動設立廣州市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基金,積極發揮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等作用,持續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
該市鼓勵保險機構針對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專精特新、綠色低碳、數字轉型、出口外貿等領域創新產品和服務,發揮首臺(套)保險補償機制作用,更好發揮保險保障功能。大力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品種研發,鼓勵新能源、儲能等企業運用工業硅、碳酸鋰等期貨和期權品種強化風險管理。優化完善“保險+期貨”、“保險+期貨+貸款”等綜合融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