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的處理最為復雜,《意見》稱,在符合布局規劃和環境承載力要求,以及等量或減量置換原則等基礎上,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報告,報發改委、工信部并抄報國土資源部、環保部等相關職能部門。這些職能部門在委托咨詢機構評估的基礎上出具認定意見,各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補辦相關手續。
另外,國家還將結合取消和下放項目行政審批,以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率先建立鋼鐵、電解鋁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信息庫,涵蓋現有生產企業在建項目和已核準或備案項目的動態情況。
蘇波說,未來將減少政府對企業投資活動的過度干預,減少不公平競爭;同時以市場準入為條件,要求地方對現有未經過審批的大量產能進行規范化治理。
環境敏感區只準減量置換
《意見》指出,推進資源稅改革和環境保護稅立法。理順資源、要素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完善差別化價格政策,提高產業準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態環保標準,切實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具體而言,是以資源環境承載力上限,倒逼超標產能退出、節能減排達標和自然環境改善。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生態環保補償責任制。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特別點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建設,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實施減量置換。
在環保部發布的8月份重點區域和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公告中,空氣質量較差的前10位城市中,除西安外,其余都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電力、鋼鐵、水泥、有色等企業是最主要的排放源。
分析人士向記者表示,在我國經濟較為發達的區域對過剩產能實施減量置換,同時新項目審批已經停止,這就意味著這些高污染高耗能產業在這些地方的生存空間只減不增,這一方面有利于環境,也可以倒逼這些地區進行產業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