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15日)出爐的《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工作重點,并將遏制重復建設、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指標體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制定《意見》的初衷是為積極有效地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同時指導其他產能過剩行業。
在受到極大關注的鋼鐵產能方面,《意見》稱,將重點推動山東、河北、遼寧、江蘇、山西、江西等地區鋼鐵產業結構調整,壓縮鋼鐵產能總量8000萬噸以上。
針對性治理五大行業
產能嚴重過剩越來越成為我國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諸多問題的根源。企業經營困難、財政收入下降、金融風險積累等,都與產能嚴重過剩密切相連。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必然帶來陣痛,有的行業甚至會傷筋動骨。
國務院《意見》此次特別將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這五大行業點名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并給出了分業施策方案。
這并不令人意外。《意見》給出的數據十分有說服力:2012年底,我國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產能利用率分別僅72%、73.7%、71.9%、73.1%和75%,明顯低于國際通常水平。
這已對行業整體經營產生深刻影響,以鋼鐵行業為例,有統計稱,2012年末鋼鐵行業整體資產負債率同比增1.44個百分點,44家上市公司平均資產負債率為60.35%;今年一季度末,鋼鐵行業資產負債率呈繼續上揚態勢,整體資產負債率高達61.52%。
《意見》稱將重點推動山東、河北、遼寧、江蘇、山西、江西等地區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整合分散鋼鐵產能,推動城市鋼廠搬遷,優化產業布局,壓縮鋼鐵產能總量8000萬噸以上。
而在電解鋁行業的分業實施細則中還引入了價格杠桿。《意見》稱2015年底前淘汰16萬安培以下預焙槽,對噸鋁液電解交流電耗大于13700千瓦時,以及2015年底后達不到規范條件的產能,用電價格在標準價格基礎上上浮10%。
分析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我國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期間淘汰鋼鐵4800萬噸產能的任務非常容易,目前淘汰數目已經超過4000萬噸,未來幾年壓縮8000萬噸產能的目標要完成也并不難。
他認為,這個目標還是比較穩妥的,其中或也考慮到了地方政府可能會有一定的抵觸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