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焦化行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2016年底,焦化全行業實現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達標排放。自2017年起,不能實現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達標排放的焦炭生產企業,一律由當地政府依法責令停產。為加快推進我市(邯鄲,下同)焦化行業污染整治工作進度,總量處多措并舉,持續加大督導力度,確保我市焦化行業污染整治工作按時限完成。
一、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于10月12日給邯礦集團下發了《關于對冀中能源邯礦集團有限公司污染減排實施黃牌預警的通知》,要求邯礦集團加快對金華焦化有限公司污染治理進度;11月7日再次下發了《關于對冀中能源邯礦集團有限公司污染減排實施紅牌預警的通知》,再次督促邯礦集團加快治理進度。
二、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于11月7日給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對邯鄲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污染減排實施黃牌預警的通知》,要求磁縣政府督促邯鄲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磁縣)加快污染治理力度。
三、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給峰峰礦區人民政府和磁縣人民政府分別下發了《關于加強對邯鄲市鵬通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監管的通知》和《關于加強對磁縣漳南洗煤有限公司監管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加強對上述兩家焦炭生產企業的監管,在未完成污染整治工作、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實現達標排放前,不得恢復生產。
四、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給邯鋼集團和復興區政府分別下發了《關于邯鋼集團豐達冶金原料公司未開展焦化行業污染整治逾期予以停產的通知》和《關于邯鄲裕泰煤化工有限公司未開展焦化行業污染整治逾期予以停產的通知》,要求上述兩家公司提前做好停產準備工作。到2016年底,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不能實現達標排放,將報請市政府依法予以停產。
目前,全市焦炭生產企業正在按照省、市相關要求,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倒排工期,抓緊建設污染治理工程,確保按時限完成焦化行業污染整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