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計劃》出臺背景
鋼鐵行業工藝流程長、產污環節多、污染物排放量大,是自治區工業廢氣治理的重點。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是國務院和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重點任務之一,也是推動我區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根據生態環境部等5部委《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內政發〔2018〕37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
二、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目標
《實施方案》中針對自治區新建和搬遷鋼鐵企業、現有鋼鐵企業分兩類確定了改造目標。其中:
新建、搬遷鋼鐵企業:嚴禁新增鋼鐵冶煉產能,新改擴建(含搬遷)鋼鐵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家產能置換政策,按照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指標要求,同步配套建設高效脫硫、脫硝、除塵措施,落實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措施,大宗物料和產品采取清潔方式運輸。支持鼓勵鋼鐵冶煉產能向環境容量大、資源保障條件好的地區轉移。
現有鋼鐵企業:2025年底前,全區鋼鐵聯合企業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鋼鐵非聯合企業以及鑄造用生鐵企業的燒結機、球團和高爐參照執行。列入淘汰計劃的企業或設施不再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三、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步驟
考慮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尚屬于鼓勵導向,《實施方案》按照穩中求近、分步實施的工作總基調,分階段確定了自治區2020年、2023年、2025年改造工作任務。
四、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指標要求
《實施方案》中明確,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是指對所有生產環節(含原料場、燒結、球團、煉焦、煉鐵、煉鋼、軋鋼、自備電廠等,以及大宗物料產品運輸)實施升級改造,包括有組織排放控制指標、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要求、企業污染排放監測監控要求。
五、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企業責任、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實施差異化環境管理、加強調度管理、加大宣傳引導等六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推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