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企業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攀鋼按照鞍鋼集團工作部署,于3月20日下發了《關于開展重大隱患、較大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重大隱患、較大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切實為攀鋼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安全保障。
此次專項行動主要對照工貿、化工、金屬非金屬礦山等各單位涉及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以及《鞍鋼集團有限公司較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展開。行動時間為2025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為推進專項行動工作走深走實,攀鋼要求各單位、各部門高度重視,迅速落實,迅速行動。要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機制作用,分工落實排查整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改。各級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不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調度,及時協調解決排查整治中的問題。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并將獎勵經費納入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范疇予以保障。要集中力量,攻堅排查。生產、設備、培訓等專業部門要主動牽頭、主動作為、關口前移,積極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認真開展業務范圍內隱患排查整治。對于等級不確定的隱患,寧嚴勿漏,先納入重大、較大隱患清單臺賬推進整改,再邀請專家指導調整;對于涉及多專業的復雜隱患,要強化協同攻堅,確保隱患整治有效。要充分調動職工參與隱患排查整治的積極性,引導職工共同參與,用好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推動全員參與重大隱患排查,提升全員風險隱患辨識能力。
專項行動由攀鋼安全環保部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安全專家專業優勢,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及幫扶指導,推動專項行動落地落實。
目前,攀鋼各單位正結合實際,積極開展重大隱患、較大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提升排查整改深度和質量,堅決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風險,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